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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.06.24
根据《住房城乡建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〈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评价标识管理办法(试行)〉的通知》(建标〔2016〕15号)、《〈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及管理技术规程〉广东省实施细则》DBJ/T 15-117-2016、《预拌砂浆、混凝土及制品企业试验室管理规范》DBJ/T 15-104-201要求的工作程序,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组织评价专家组对 潮州市翔华混凝土有限公司 进行了现场评价。经审定,评价结果符合绿色生产达标一星级要求,实验室评价结果符合预拌混凝土企业试验室优良等级要求。。现按要求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2026年6月24日~2026年6月30日共7天。
在公示期内,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项目有异议,可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。来函请寄: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路121号收,邮编:510500,电子邮箱:469703509@qq.com。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公章,个人意见必须署明真实姓名、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。
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2026年6月24日
(联系人:林春,联系电话:020-87020817)